当地时间10月28日至30日,第十四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新加坡召开,会议由新加坡总检察院主办,主题是“加强打击金融犯罪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首席大检察官应勇率中国检察代表团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首席大检察官应勇作主旨发言。
应勇在主旨发言中指出,中国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加大资产追回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进一步完善金融法治体系,持续推进金融法治建设。中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在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金融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把追赃挽损贯穿金融犯罪司法办案全过程,努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设立经济犯罪检察专门办案机构或办案组织,加强金融检察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惩治金融犯罪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结合检察办案,向有关主管部门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协同防控金融风险。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依法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加强检察官培训交流,凝聚打击金融犯罪合力。
应勇表示,中国检察机关愿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一道,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司法管辖权和国内法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享金融犯罪线索和情报;深化执法司法合作,在协助跨境调查取证、证据转换、司法文书送达等方面细化协作内容;发挥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培训基地作用,加强业务培训,相互学习交流立法、执法、司法经验,共同提高检察官专业能力和水平,共同担负起打击金融犯罪、应对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重任,服务区域和各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与会各国检察代表团团长共同签署了《第十四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决定在推动法治完善、刑事司法协助、预防和打击跨国金融犯罪、检察人员交流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
会议期间,应勇在新加坡分别与新加坡总检察长黄鲁胜、越南最高检检察长阮辉进、缅甸总检察长迪达乌、泰国总检察长费拉赫·波森松邦西、文莱总检察长诺·哈希玛、老挝最高检副检察长奥恩科进行了会见。应勇表示,中国最高检愿与东盟各国总检察院一道,在中国与东盟各国领导人的战略引领下,进一步增进互信,加强在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毒品、偷越国(边)境、赌博等犯罪方面的有效合作,深化边境检察机关合作机制,完善刑事司法协助机制,加强高层互访和各层级人员交流。